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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马逊网站未在水晶前加“仿”字被判欺诈

来源:www.mssb.cn 发表日期:2015-03-15 已有197人次阅览 上一条         下一条

因网购的水晶吊坠系仿水晶,刘先生起诉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构成欺诈。近日,朝阳法院一审认定亚马逊网站上销售的三款仿水晶吊坠未加“仿”字,损害了消费者全面知悉商品信息的权利,构成欺诈并对其中一款自营商品承担三倍赔偿责任。
 
  卖仿制品亚马逊赔钱
 
  去年5月,刘先生通过亚马逊网站购买了三款天然水晶吊坠,一款是由亚马逊直接销售和发货;另外两款由第三方卖家销售和发货,亚马逊仅提供网络平台。收货后,刘先生委托珠宝检测中心对三款吊坠材质进行了检测,支出检测费200元,鉴定结论均为仿水晶。为此,刘先生以消费欺诈为由,将亚马逊网站的经营者世纪卓越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解除买卖合同,退还货款449元并三倍赔偿1347元,同时索赔检测费、误工费等损失400元。
 
  法院认为,亚马逊网站销售的三款吊坠均未在水晶前加“仿”字,亦未做其他形式的文字说明,损害了消费者全面知悉商品信息的权利,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规定。对于亚马逊自营的吊坠,世纪卓越公司构成欺诈,需办理退货、退还货款、三倍赔偿867元并承担检测费67元。对于另外两款第三方销售的吊坠,世纪卓越公司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,并非销售者,且在争议发生后亦已对商品介绍内容进行了完善,故无需承担退款及赔偿责任。
 
  案件一年增长十倍
 
  据统计,自去年3月15日新《消法》实施以来,朝阳法院共受理涉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96件,较上一年同期增长了近10.3倍。
 
  朝阳法院民二庭庭长李有光表示,职业打假人“知假买假”对案件增长“贡献”最大。496件案件中,有350件中的原告曾在该院提起三次以上的消费者维权诉讼,最多的一人10个月在该院提起92案。
 
  此外,网购纠纷增速也较快。受理网购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107起,较去年同期增长近3.7倍。
 
  食品纠纷超过半数
 
  朝阳法院近一年审理的涉食品的案件282件,占案件总数的56.85%,且消费者多索赔十倍赔偿。
 
  随着职业打假人日趋专业化,诉讼请求获得支持的比例也较高。近一年,朝阳法院审结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25件,其中80.62%的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,判决结案的63件案件中,42件案件均支持了消费者3倍或10倍的惩罚性赔偿请求,支持比例高达2/3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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